商标续展的作用:
1、延续商标权,持续获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续展申请的目的是通过申请使已经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利继续有效,而不是为了使新注册的商标获得专用权。
2、延续不断的积累商标的无形资产价值,获得更高的评估价值。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
3、只有不中断持续使用、知名度高的注册商标才有资格认定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注册商标经过不断的续展,使你的商标专用权成为你的一种“长久权”。续展的后果是将你的注册商标转换成一个永久的品牌,其蕴藏地商业价值是巨大的。
4、由于《商标法》的不断变化,部分商标依照新《商标法》已无法将商标注册成功,只能通过商标续展来延续商标权利。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种方式:
1、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商标续展的步骤:
1、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3、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4、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商标权续展的条件: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