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健全产业基础支撑体系,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根据《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科〔2025〕26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七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平台申报条件、服务行业领域及服务范围应符合《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申报材料应真实、合法,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央企集团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组织符合要求的单位申报。
(二)审核推荐。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央企集团对申报单位的申报书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总数不超过8个,计划单列市推荐总数不超过5个,央企集团推荐总数不超过1个。请于2025年12月26日前将推荐函(含推荐汇总表)和申报书(含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光盘1份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8号楼11层,100846,张翠,010-68207742,18612691313。
(三)遴选认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初评和专家评审,视情抽取部分单位实地考察,对通过评审且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平台名录并予以公布。
附件:1.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12月12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42,010-6820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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