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制定的《惠州市建设残疾人友好型城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实施,为方便社会公众对《方案》有更全面了解,现将《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一)政策背景
残疾人事业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建设残疾人友好型城市是增进残疾人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当前,惠州正全力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为让残疾人共享发展成果、更好满足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在此背景下,结合惠州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协同发展。
(二)政策依据
《方案》制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惠州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
二、目标任务
到2027年底前,构建起高质量的残疾人关爱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权益保障、事业协同发展六大体系。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定型完善,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均衡健全,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好包容,残疾人生活品质显著提升,在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让惠州成为更具温度、更富包容的残疾人友好型城市。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围绕六大核心体系,明确五大保障措施,涵盖24项具体工作任务及五大保障措施,核心要点如下:
(一)构建高质量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主要加强残疾预防、康复训练、辅具适配、特殊教育、公共文化供给以及托养等方面。
(二)构建高质量残疾人就业创业体系。主要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大对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及维护残疾人合法就业权益。
(三)构建高质量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是做好残疾人兜底保障性工作,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
(四)构建高质量残疾人无障碍环境体系。主要是在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新(改)建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城市主干路、商业区、公共建筑、大型景区、政务大厅、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按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设备。
(五)构建高质量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主要是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扩大残疾人及其亲属参政议政权力。
(六)构建高质量残疾人事业协同发展体系。主要是打造“机制化、可持续”的社会共建格局,有效调动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资源,确保残疾人事业获得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七)保障措施
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同机制、强化要素保障、鼓励社会参与、深化宣传引导五个方面,为方案实施提供全方位支撑。
四、利企惠民政策
(一)惠民政策
1. 残疾儿童少年可享受15年免费教育,确保“应入尽入”,加强对多重残疾、孤独症等学生的教育理论和康复技术的学习和研究;
2. 持证残疾人及残疾儿童辅具适配服务率超 90%,享受辅具推广、适配、维修全链条服务;
3. 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国营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或优惠使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享受 “阅・光同行” 等文化助盲服务;
4. 重度残疾人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基本医疗保险代缴,困难残疾人可领取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低保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等可单独纳入低保;
5. 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享受公租房及租金核减、农村危房改造帮扶,推动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便利出行;
6. 残疾人创业依法可获一次性创业补贴、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贴息,就业可享受职业培训、岗位适配等精准服务。
(二)利企政策
1. 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
2. 集中就业机构、辅助性就业机构及农村残疾人创业龙头企业可获得政策扶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发残疾人适配岗位可享受相应支持;
3. 企业参与残疾人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捐赠助残项目,可享受相关激励政策,参与 “关爱残疾人专项基金” 等项目可提升社会美誉度。
五、前后政策差异
《方案》为首次制定,核心亮点主要有,首次构建 “六大体系” 全生命周期保障框架;明确多项量化指标,政策可操作性更强;聚焦特殊群体差异化需求,帮扶更精准;建立四级联动协同机制,破解资源分散、服务不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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