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奖补政策及资金管理规定,现将惠州市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入库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9月30日至10月6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单位)名义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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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惠州市2025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入库表(426家)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