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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工作的通知
2025-06-30 17:17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委):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25〕234号,详见附件1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6/content_7027390.htm)转发你们,并就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立足生物制造产业化现状和技术发展需求,聚焦生物制造各领域中试环节的短板和痛点,根据技术工艺装备特点,培育食品及添加剂、生物制药、化妆品、化工、能源、酶制剂等重点产品领域的中试平台,有效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发展;针对生物制造原料迭代演化趋势,重点培育木质纤维素、一碳化合物(如一氧化碳、甲醇等)等生物制造新原料开发利用领域中试平台,建成多元化原料的特色平台;根据当前生物制造最新前沿研究成果和产业化需求,针对差异化技术路径,培育植物底盘细胞(生产介质为遗传修饰的植物细胞,如烟草、水稻、红豆杉细胞等)中试平台,补齐新兴领域中试短板。各类平台具体培育要求,详见《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指南(2025版)》(附件2)。


  二、申报主体要求

  1.在广东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

  3.有较完善的生物制造产品研发、生产和平台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近年来无重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

  4.符合《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指南(2025版)》有关要求,有已建成且正常运营的中试平台,基础软硬件、人才队伍等配置较完善,有稳定的创新投入和平台建设资金保障,服务能力处于细分领域领先水平;

  5.每个平台可根据自身条件和服务能力明确1个或多个主要服务领域。


  三、工作流程

  (一)发动申报。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局(委),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指导填写《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请各申报单位将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于2025年7月4日前提交至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初核推荐。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局(委)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推荐文件、申报材料等(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式一份),于2025年7月10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同步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科技发展处。


  (三)推荐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按要求推荐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特此通知。


  附件: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工作的通知

  2. 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指南(2025版)

  3. 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申请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                         

  (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廖碧丹,020-83133468;

  省发展改革委 李嘉伟,020-83138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