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实字〔2025〕741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推动我省科技资源整合共享与高效利用,服务科技创新战略落实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5~2026年度计划建设一批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科学数据中心和国家科学数据中心在粤分中心,开展专项科学考察,持续支持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科技文献共享平台、科学数据服务管理中心等公益性科技服务平台,推动省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高水平科技期刊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经过推荐、形审、评审等程序择优产生立项项目。除省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专题采取线下报送材料方式申报,其它专题均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内容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项目领域应属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其中科技期刊项目内容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出版导向、价值取向,聚焦国家、广东省重大战略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
(二)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技创新主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它机构。其中科技期刊项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各科技期刊主管主办、出版单位。
(三)项目研究内容应包含指南每项建设内容中的全部或其中重要部分;提交的项目资料须真实可信,不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充分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形式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4.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5.科技期刊在2022、2023、2024年度年度核验中未通过或缓验的,以及编校质量抽查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的。
(五)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详见附件1、2)。
(六)省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专题的申报,需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依托广东省实验室试点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方案〉的通知》(粤科实字〔2024〕155号)要求完成《广东省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申报表》和《广东省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详见附件3),经所在地科技局审核盖章后,于2025年6月3日前将上述材料的书面文件一式7份报送至广东省科技厅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三、有关事项
(一)申报项目以质量优先为基本原则。各专题所受理项目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整体不予立项。
(二)采用项目库管理方式。符合项目组织要求的申报项目纳入项目库,按年度财政科技预算分批出库支持,当年未能出库的项目,可在下一年预算安排予以支持。
(三)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00至2025年5月29日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日17:00。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实验室处(专项业务咨询):彭丹,020-83163830
省科技厅资统处(综合性业务咨询):王磊,020-83163834
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项目管理咨询):郑伟鸿(科技基础条件建设),020-83163476;何硕楠(科技期刊建设),020-83163479;罗俊博(概念验证中心),020-83163844
业务受理(系统技术支持):020-83163930、020-83163338
附件:1.2025~2026年度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025~2026年度广东省高水平科技期刊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省科技厅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