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府〔2024〕30号)规定,现将《2025年惠州市制造业当家专项资金总体使用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5月6日至5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单位)名义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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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