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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惠州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5-04-17 18:09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惠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惠州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

     专题一 乡村振兴领域


     支持农林业技术研发及推广,支持粮食安全、农产品精深加工、精准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数字乡村等研发及推广。


     专题二 安全生产领域

     支持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技术研发及应用;支持食品药品化妆品等非法添加物快速检测、危害分析及风险监测、远程监控等技术攻关;支持石化装备、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可靠性分析、寿命分析等技术攻关;支持气象现代化、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消防救援、交通运输、计量测试等技术研发。


     专题三 生态环保领域

     支持水资源保护与高效循环利用、水生态修复、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固体废物高效资源化利用等技术研发;支持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研发;支持中药残渣、废保温棉、废木卡板等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支持无废城市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农林生物质废物资源化与能源化利用科研攻关。


     专题四 生命健康领域

     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与应急救援技术、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技术、传染性疾病防疫技术、常见心血管疾病防治、多发病筛查及干预实践等领域技术创新;支持中药新药、生物技术新药的研发;支持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社会群体开展医疗康复与护理技术创新。


     专题五 海洋经济领域

     支持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生物医药、海产种苗、渔业技术装备现代化、海产品保鲜深加工等方面技术研发与示范。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和科研管理相关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应是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具有统筹领导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


  (四)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项目申报承诺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书,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五)申报项目应具有技术上的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完成后可产生良好的绩效。项目的主要研究工作和成果应用及产业化须在惠州市各县区内实施。


  (六)项目申报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各单位投入比例应与所获得财政资金比例相适配,鼓励项目所在县区联合资助。


  (七)联合申报的项目,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责权利明确的合作协议,且各方分工明确、节点目标科学、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八)截止网上申报时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形式审查:


    (1)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


    (2)项目负责人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超过2项(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项目团队);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立项;


    (4)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6)其他相关情形。


     三、支持方式

     项目采取事前资助方式,每个立项项目资助金额10万元。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系统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必须通过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hz/login/)按时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程序如下:

   (一)注册。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在“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待单位注册通过系统审批后,单位申报人再进行个人注册。


   (二)申报。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方式,申报人通过管理平台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报书、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项目按程序立项后,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均需签名、盖章,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审查推荐。

     1.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正式行文将《项目推荐函》报送至市科技局;


     2.市直单位由申报单位行文直接将《项目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


    五、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9日17:00时;

  (二)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17:00时;

  (三)报送项目推荐函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17:00时。


         六、联系方式

    市科学技术局社发科 李豫军 2829099 



         附件:项目申报承诺函(模版)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