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场监知保〔2025〕3号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助力我市企业提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纠纷应对能力,我局拟组建“惠州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首批专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从事知识产权法律、贸易、管理、服务工作的专业人士,或熟悉海外知识产权规则、具有丰富纠纷应对经验的实务工作者,愿意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维权援助等工作,在知识产权或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
(二)在本专业领域工作累计10年以上,具有较强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规则,具有较为丰富的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保护、纠纷应对、贸易调查等相关理论或实务经验;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能胜任海外知识产权的相关工作,对个别身体状况良好、专业水平和社会名望较高的专家学者,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
(四)能积极参与纠纷应对指导、培训授课、分析评议、学术交流等工作,所在单位可以为专家参与上述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五)自觉承担相关保密义务,无违纪、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
(六)满足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
1.拥有海外知识产权相关执业资格;
2.拥有海外律师资格;
3.拥有应对美国“337调查”实务经验。
三、专家职责
(一)提供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所需的当地知识产权制度规则、策略建议和注意事项等有关信息和相关内容;
(二)针对重大或疑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参加由市局或其他县区局组织的专家研讨、企业指导等活动;
(三)对市局拟发布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报告、实务指引等提供专家意见;
(四)参与海外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为海外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教育培训、学术沙龙提供人才支撑和必要支持;
(五)其他市局安排的与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相关的工作。
专家应当根据市局的工作安排提供服务,如无正当理由多次拒绝提供智力服务或服务质量难以达到工作要求,市局可以解除聘任。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坚持自愿原则,可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等方式进行。由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申请的,也应征求所在单位批准同意。
(二)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提供:
1.《惠州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申请表》(附件1),经本人签字及所在单位盖章。
2.《惠州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信息表》(附件2),所在单位盖章。
3.基本信息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复印件等)。
4.专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如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事务处理相关资格证书或执业证明复印件等)。
5.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有关材料(如纠纷信息、纠纷结果、在其中发挥的主要作用等)。
6.其他有关材料。
请于2025年4月18日前将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连同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zscqbhk@huizhou.gov.cn,同时提交WORD格式申请表和EXCEL格式信息表各一份。邮件主题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库申请+姓名”。
(三)已纳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专家库的人员,只需提供申请表和信息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以及身份证明扫描件,即可直接纳入专家库。
(四)市局将根据专家遴选条件,对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入库专家,并在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补和调整。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年4月9日
(联系人:张英君,联系电话:0752-2789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