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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5年龙门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2025-02-20 17:30

各有关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25年龙门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级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推进我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建设,开展整县粪肥就地就近消纳、就近还田奖补试点,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经我中心研究决定,拟遴选承担项目服务实施主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申报内容

  按照《2025年龙门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级实施方案》要求,遴选申报的实施主体包括:

  (一)固体粪肥收集处理服务实施主体。

  (二)粪肥还田服务实施主体。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具体事项详见附件1、附件2。

  (二)申报主体需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三)申报主体按照不同申报类型主体须用相应申报书模板进行申报填写,申报资料是否详细、合理将纳入评审标准。


  三、申报程序

  实行申报制度,符合实施条件的有机肥生产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农化服务组织、合作社等通过辖区镇(街道、旅游区、场)农业农村办公室统一审核汇总上报至龙门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四、材料申报

  申报表(通过龙门县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规定的内容填报。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材料报送龙门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龙门县龙城街道香滨东路14号,耕地肥料与农村能源部),书面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

  龙门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张锋;联系电话:0752-7889832。

 

  附件:1.2025年龙门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粪肥收集处理实施主体申报指南.docx

            2.2025年龙门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粪肥还田服务实施主体申报指南.docx

 

 

  龙门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