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经区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仲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惠仲综办发〔2023〕2号)文件予以废止,该政策未兑现资金按照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