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现将惠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4〕27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2023年度新增实际利用外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请于2024年11月25至12月5日期间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注册并进行网上项目申报,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在服务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依次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惠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4日
(联系人:利辉明,电话:3371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