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在“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助力科创企业融资,推进惠州市首支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发行,现公开征集企业参与惠州市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概念
知识产权证券化是指企业以其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收益请求权或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移转到特设载体,再由此特设载体以该资产作担保,以其未来所产生的稳定现金流作为偿付支持,经过重新包装、结构化设计、风险隔离和信用增级后形成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证券,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和交易,获得投资人资金的融资方式。
知识产权证券化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创新,对于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及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发起政府部门: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三)项目发行模式:融资企业将自身拥有的知识产权质押给信托计划获得融资,原始权益人将信托收益权打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
(四)产品概况:发行规模1亿元,发行期限一年。
(五)补贴支持:本次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拟在申请企业中优选10-15家左右优秀企业参与项目,通过财政资金补贴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参与企业好处
(一)增强企业知识产权资产的收益性和流动性。
(二)对于无法通过传统方式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科创型中小企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拓展企业知识产权资产的价值实现方式。
(三)提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
(四)有效降低融资成本。通过财政资金补贴,将企业融资成本降低至3%左右。
(五)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和提高竞争力。
(六)为企业走向资本市场乃至上市打下坚实基础。知识产权证券化能帮助科创企业更容易获取投资人的青睐,估算的市值会更高。并且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很多要求和上市要求相似,能规范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参与企业基本条件
(一)在惠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拥有一定价值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已获授权并进入实质性应用阶段,知识产权价值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充分体现,并有效固化于主要产品之上,依托知识产权进行生产、销售所获得的收入在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较大。
(三)企业近期运营、生产、销售状况良好,财务数据(通过最近两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能够支撑自身拟通过证券化操作融入的资金规模,经营利润能够充分覆盖融资成本,整体偿债能力较强。
(四)能够配合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配合证券化业务的整体发行流程。
四、相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请意向企业填写《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申请表》(见附件1),盖章后扫描成PDF于2024年9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zscqcjk@huizhou.gov.cn,逾期不予受理。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根据企业提交的《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申请表》及结合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结果,择优选择参与企业。
附件2.知识产权证券化(ABS)介绍(惠州信托模式).pdf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紫杨,2831292,2789868)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