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4〕86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时间
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分3批开展,7至9月每月组织一批,每批次信息填报截止时间为每月30日,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对于今年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需完成评价工作。
二、参评方式
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
三、有关要求
(一)对于今年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需完成评价工作;对于今年已申报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须补充完成参评工作。
(二)对于有效高企、今年拟申报的高企认定及高企培育库企业,要做到精准发动,辅导符合条件的的企业应评尽评。对于去年已参评且今年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保证其持续保有资质。
(三)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传播渠道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把通知要求和有关政策传递给企业,做到评价标准、评价渠道、参评时间和评价意义家喻户晓。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凌凯 2869300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4〕864号)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