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决策部署,努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加快推进科技自立自强,为惠州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提供坚实科技支撑,现组织2024年度惠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类别
专题一 人工智能
基于开源鸿蒙实现国产操作系统在具体行业的技术应用,提出智慧城市、智能电力、智慧医疗、化工园区等行业解决方案,优先支持应用省核心软件攻关工程国产软件的企业。
专题二 新型显示
重点支持Micro LED显示的驱动电路、封装及显示等技术研究,突破显示芯片、全彩色显示、独立控制系统、超薄尺寸上的关键技术,实现在办公、教育、家庭巨幕等多场景应用。
专题三智能制造
重点针对电子线材的柔性生产,开展智能化设备的关键技术研究,突破线材线缆在卷绕效率、数据传输的“卡脖子”痛点,实现在消费类电子、医疗器械、智能机器人领域的应用。
专题四智能驾驶
重点支持基于北斗、5G通信、可见光通讯等多源感知技术,突破多源数据融合与综合定位智能算法等关键技术,提高复杂环境的高精度定位水平。
专题五 低空经济
重点突破无人机数据高精度、高识别率采集关键技术,提升图像视频AI系统分析能力,通过搭建深度学习模型,实现多场景的技术应用。
专题六 新材料
重点支持新型催化剂、高性能聚合物、特种橡胶、高性能纤维、水性高分子材料、特种环保涂料、功能性膜材料等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
专题七 高端医疗器械
重点支持高端医疗装备、国家创新医疗器械、应急医疗装备、医用水刀、生物材料等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
专题八 中医药现代化
重点支持中药院内制剂的新药转化研究,中药材、药用辅料、中药饮片、中成药等研发以及中医常见和疑难疾病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
二、支持强度及方式
根据市财政资金支持额度,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专题一和二为重大项目,单个项目定额资助200万元;专题三至八为重点项目,单个项目定额资助50万元。每个专题拟立项1项,采取事前资助方式,其中重大项目分两期拨付,第一期在项目签订任务书后拨付50%,第二期资金根据中期评估情况拨付;重点项目签订任务书后全额拨付。
三、申报条件
(一)牵头申报单位须为惠州市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或驻惠国家、省属企事业单位;牵头或参与申报的企业,须为高新技术企业或2023年度研发费用超过500万元(财务审计报告口径)。鼓励牵头申报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对创新联合体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二)申报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和科研管理相关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应是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具有统筹领导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
(四)截止网上申报时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
2.项目负责人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超过2项(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项目团队);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立项;
4.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6.其他相关情形。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项目申报科研诚信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书,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二)申报项目应具有技术上的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完成后可产生良好的绩效,经济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的主要研究工作和成果应用及产业化须在我市内实施。
(三)项目申报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重大项目总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重点项目总投入不低于250万元,申报单位各方投入比例应与所获得财政资金比例相适配,牵头单位原则上应分配最大的资金份额,鼓励项目所在县(区)联合资助。
(四)企业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的同一年度原则上仅可申报1项项目,如作为参与单位则不受限制。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通过“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sti.gd.cn/hz)”填写申报书,上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可在系统下载),保存生成带有水印的PDF并签章,与相关附件一并上传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内审核提交。
(二)审核推荐。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在形式上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不予推荐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正式行文(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由申报单位行文直接报送。
六、申报材料
(一)必须提供的附件
1.在线填写申报书,并生成带有水印的PDF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4.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如有合作单位,提供合作协议;
6.项目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二)可选择提供的附件
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检测报告、获奖证书、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等。
七、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17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17时。
八、联系方式
规划科:曾权辉,2808974(综合性业务咨询)
高新科:余嘉鹏,2808179(专题一至五)
产学研:张娜,2808736(专题六)
成果科:李豫军,2829099(专题七至八)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