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现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和扶持的办法>的通知》(惠市科字〔2022〕81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孵化载体开展2024年度市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运营主体为惠州市内独立法人的孵化器和加速器。
(二)孵化器和加速器相关条件符合《认定办法》的要求。
(三)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线上系统申报
1.申报单位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hz/login/)进行申报,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
2.本次采取无纸化申报,请申报单位在系统提交完整材料,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3.申报单位可在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下载申报系统操作指引,下载路径: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下载中心—>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手册(申报人、单位、单位管理员)。
(二)部门审核。市直申报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函,将申报系统导出的推荐名单报送市科技局。
三、申报时间
本年度市级孵化载体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9日~5月9日17:00。
(二)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和报送推荐函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7:00。
附件: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9日
(联系人和电话:高新技术科 梁培州,2808179;
市科技产业孵化协会 黄文超 13680866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