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制造业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大亚湾开发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惠湾管函〔2023〕25号),现组织申报2023年四季度大亚湾开发区制造业企业提质增效奖励。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企业提前与我局联系,并按文件要求,在粤财扶助平台管理系统(https://czbt.czt.gd.gov.cn/#/home) 填报,并在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上下载2023年12月份的《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若同时申报了增效奖励,请同时提供2022年12月份的《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报表(带水印)并盖公司红章上传至系统,于1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1份纸质)报送至区经统局工业经济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印发《大亚湾开发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2: 关于印发《大亚湾开发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申报指南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24年1月17日
(联系人:郑清霞,联系电话:5562313,联系邮箱:dywgmjgyk@dayawan.gov.cn)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四季度大亚湾开发区制造业企业提质增效奖励的通知.pdf
附件1:大亚湾开发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惠湾管函〔2023〕25号).pdf
附件2:关于印发《大亚湾开发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申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