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3〕595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符合条件申报的企业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根据《通知》要求的相关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申报企业应于2024年2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我局商务科(仲恺投资控股大厦1110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申报材料必须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和补正资料。
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2024年资金申报指南附表(附件3-附件6).doc
来 源: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