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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2-01 15:49

各镇政府(街道办),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确定新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名单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234号),我县已被认定为第二批国家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为推进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依据《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加强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乡镇和村社发展供应链,布局一批中心仓、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现代仓配建设和管理等服务。支持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或集散分拨中心,配备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六)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支持品牌影响力大、家电营销售后网络健全的大型流通企业以县城、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和家电回收服务网点。


  二、支持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在博罗县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单位等;

  (二)诚信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没有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三)具备行业相关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四)符合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方向和建设内容,近两年内未发生年度内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以及重大群体性事件,且近三年来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不支持中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培训机构等主营业务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关联不紧密的单位参与项目建设。


  三、支持方式和支持范围

  对列入示范县的建设项目,中央财政2023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事后奖补的方式,按照县级验收、市级审核、省级备案的顺序,以期限内符合资金使用范围的发票金额为准,核实投资强度,按最高不超过40%的比例、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确定支持金额,拨付奖励资金。


  本次资金支持2023-2024年建设项目(具体以发票日期为准),使用范围主要支持设施设备类。


  资金不能重复支持,对已获得工信其他线条或发改、农业等其他部门资金支持的项目(含项目投资的部分或全部投入)不予支持。资金不支持事项包括:征地拆迁、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发工资、提取工作经费或其他流动资金使用。相关明显与乡村建设工作意图无关的支出,不应使用财政资金进行冲抵。


  项目入库流程


  实施单位项目入库申报--聘请第三方或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入库审核--报市级复核--市聘请第三方或专家组或自行组织对示范县入库项目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反馈示范县和报省级备案。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封面目录。封面统一标明为“博罗县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项目入库申请材料”,标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地址、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申报日期等,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入库申请报告。包括:申报单位概况、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投资计划和资金筹措方案、预期实现建设规模等内容);

  (四)项目入库申请表(含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和项目绩效目标表);

  (五)项目入库明细表;

  (六)入库项目资产投资明细表,并提供项目开展资金投入的有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合同、银行支付凭证、现金签收凭据、发票等复印件;

  (七)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八)其他材料。如项目单位相关荣誉材料等。申报材料按顺序依次编排并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


  项目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1份)于2023年12月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县科工信局贸易市场与电子商务股,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6626808,邮箱:blkgx6626808@boluo.gov.cn




  附件1:入库申报材料封面模版.doc

  附件2:入库申请报告提纲.docx

  附件3:项目入库申请表.xls

  附件4:项目入库明细表.xls

  附件5:入库项目资产投资明细表.xls

  附件6:项目申报承诺书.doc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