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及2022年非正常专利数量
1、2022年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95.5万件,发明申请161.9万件(国内发明申请量146.5万件),实用新型申请量295.1万件,非正常专利占比约20%。
2、 2021年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81.5万件,发明申请158.6万件(国内发明申请量142.8万件),实用新型申请量285.2万件,非正常专利占比约18%。
2022-2023年收到的主要非正常认定理由
被认定非正常专利申请后的处理
1、 撤回申请
申请人或代理人接到通报后,可以在指定期限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主动撤回该申请。 申请人或代理人对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初步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指定期限内提交“意见陈述书(关于非正常申请)”,陈述意见并提交证明材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申请人或代理人提交的陈述意见后,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进一步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不属于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将发出“审查业务专用函(转正常)”,并恢复申请案件的正常审批流程。(1)申请人、发明人实际研发能力。例如,申请人简介、发明人履历、研发投入(研发设备采购、人才引进、平台搭建、委外开发、研发成果)、荣誉资质、承接的各级科研项目等;
(2)证明真实的发明创造活动的材料。例如研发过程进行记录建档和管理的相关制度、项目立项报告、审批决议、效用成果、结题报告、测试过程记录(如记录的表格、笔记、测试的报告、验证报告、照片对比图等)、项目的会议纪要(重大技术问题讨论纪要、跟进解决技术问题的记录文件、会议照片等)等。
2、 申请目的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如项目可行性报告、专利导航分析报告、产品研发所需的软硬件条件、公司经营的相关产品、已经布局的相关专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