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仲恺高新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单位。申报单位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近三年以来申报主体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且不存在未按期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的情况。
2.从2023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之日前通过的,由国家版权局认定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二)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企业在2023年11月15日17时前通过“恺企通”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http://kqt.hzzk.gov.cn/#/new-home)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企业首次登录需自行注册。
2.资料提交:企业在“恺企通”平台审核通过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11月16日前交到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大数据管理与信息中心。
3.未按要求完成申报的,视同主动放弃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与格式填写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相关附件。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封装成册,在材料封面加盖公章及侧面加盖骑缝章。逾期和审核程序不完备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现象,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请。
3.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若同时符合国家、省、市或区同类政策扶持条件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奖励。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项目的申报
1.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2.在相关信用信息系统中出现警示信用信息范畴的:
3.不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或向相关部门提供虚假资料的;
4.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
五、窗口办理
网上申报网址:于11月15日17时前“恺企通”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http://kqt.hzzk.gov.cn/#/new-home);
材料提交地址:仲恺高新区仲恺大道666号科融创业大厦1405办公室/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大数据管理与信息中心。
六、咨询方式
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大数据管理与信息中心
联系人:李晓红
联系电话:0752-3278613
邮 箱: Hzzkxxb@hzzk.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