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的建议》收悉。结合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创新主体加速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意识”
我局会同财政部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撬动效应,分三批奖补20个省份,引导地方树立产业化导向,进一步提升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专利转化效率和实施效益。2022年,前两批16个奖补省份专利转让许可次数达34.4万次,占全国的84.0%,其中高校、科研院所向中小企业转让许可专利比计划实施前增长54.1%。组织建设全国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扎实有序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研究出台专利密集型产业和产品的支持政策,推动专利在产品端、产业端转化见效。截至2023年6月,已在试点平台备案的专利产品共计2.7万件,涉及专利20万件,年度销售额约3.5万亿元。
二、关于“构建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和基础支撑。我局牵头落实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完善知识产权评估管理配套政策”有关建议,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完善评估政策、制定评估标准、试点银行内部评估等工作。联合财政部研究起草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有关政策文件。2021和2022年,滚动发布过去五年的专利实施许可使用费统计数据,按照不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析发布合同数量、许可费支付方式、许可费金额、提成费率等信息,为开展知识产权评估和市场化定价提供重要基础数据参考。
二是完善评估准则和标准。我局会同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制定《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引导相关方更好把握专利的价值特点和运用规律,科学运用相关指标进行评估评价。财政部指导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目前形成由《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等程序性准则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等知识产权相关准则构成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在基本遵循、操作要求、评估对象和范围、评估方法、披露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在转让、许可使用、出资、质押、诉讼、财务报告等不同评估场景下知识产权评估业务具体操作,有效指导资产评估机构开展业务。
三是加强评估人才培养工作。财政部指导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聚焦前沿业务和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评估等相关业务培训,及时解读知识产权相关准则要求和实务操作要点,帮助知识产权领域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更新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政策体系和准则体系,发布推广《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为知识产权产业化提供服务支撑。
三、关于“完善知识产权转化保险体系”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支持。2019年,原银保监会会同我局、国家版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适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风险评估、授信审查、授信尽职和奖惩制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同时,鼓励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的保证保险业务。2022年,我局、原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发布首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开展涵盖知识产权保险在内的典型经验推广工作。
二是持续优化知识产权保险产品供给。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指导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丰富知识产权保险产品供给,创新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保险产品,推进保险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完善知识产权保险保障体系,引导企业利用知识产权相关保险降低维权成本。从保险标的来看,包括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在内的常见知识产权;从保障环节看,已覆盖专利申请、专利执行、专利实施、企业出海、质押融资等全流程。
三是加强协同形成知识产权保险服务新方案。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支持保险公司开展知识产权保险的创新服务方案研究,引导保险公司探索搭建“事前风险评估、事中风险跟踪、事后高效服务”的知识产权保险全流程服务体系,鼓励利用大数据、新科技,制定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保险定价模型,推动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供知识产权“保险+服务”创新。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持续优化政策环境,推进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指导完善保险产品和服务,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推进知识产权保险体系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