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260 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申报企业应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写要求按《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 540 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请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评价材料的填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附件及证明材料。若发生更名或重组,请提供名称变更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推荐企业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认定基本标准给出初步审核意见(盖章),连同推荐企业汇总表、推荐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一份)、复核评价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等资料,于 10 月18日前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4.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5.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材料
6.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8日
(联系人:江松颖,电话:0752-2808821)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及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6:《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