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
为落实《大亚湾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惠湾委办函〔2019〕15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获评“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区财政奖励资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大亚湾开发区注册登记,2022年度获评“小巨人”“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的企业名单为准(详见附件1)。
二、奖励标准
对新获评国家级“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获评省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一企业获得2个荣誉称号的,按最高奖励级别对企业进行一次性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详见申报书要求(详见附件2)。
(二)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9月26日前,将申报书报送至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民营经济和信息化组。
附件:1.2022年度获评“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名单
2.2022年度获评“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区财政奖励资金申报书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23年9月18日
(联系人:蔡康;联系电话:5562316)
关于2022年度获评“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区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pdf
附件1:2022年度获评“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名单(1).xls
附件2:2022年度获评“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区财政奖励资金申报书(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