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工作要求,做好辖区内企业组织发动和项目推荐上报工作,并请于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文件报送市工信局。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31号)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4日
(联系人:市工信局叶朝阳,2808563,市发改局徐文欣,289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