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优化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的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相关部署,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全力推进仲恺高新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仲恺高新区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惠仲综办发〔2023〕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仲恺高新区2023年度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建设工作,将培育库内企业作为国家级、省级科技领军企业的后备企业进行培育。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仲恺高新区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高新区内依法成立。
(二)产业领域为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显示、能源电子、人工智能、激光与增材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三)企业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无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发动。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发布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开展2023年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建设工作。
(二)量化测评。量化测评指标设置围绕企业在其所属产业领域中的规模效率、创新投入、创新产出3个维度展开(详见附件),计算得出每家企业量化测评结果分数,形成各产业领域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备选名单。
(三)专家评议。组织专家对各产业领域的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备选名单论证评议,根据专家论证评议结果,遴选出2023年度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四)意见征询。开展2023年度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信用征询,充分征求高新区相关部门意见。
(五)公开发布。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按程序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