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大亚湾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惠湾委办函〔2019〕15号),按照《关于申报2022年“小升规”企业区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惠湾经统函〔2023〕12号)要求,经组织企业申报、部门核定等环节,现将大亚湾开发区2022年“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拟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管委会二楼D202室
民营经济和信息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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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大亚湾开发区2022年“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拟安排计划
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23年9月5日
20230907关于大亚湾开发区2022年“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拟安排计划的公示.pdf
附件:大亚湾开发区2022年“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拟安排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