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
现将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第二批)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3〕3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文件要求,现将相关申报、审核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镇(街道)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做好2023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企业应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注册并进行网上项目申报,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于2023年8月8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需按文件要求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博罗县罗阳街道罗阳一路176号科工信局5楼贸易市场与电子商务股。
逾期不予受理和补正材料。
此函。
博科工信函〔2023〕308号:县科工信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第二批)的通知》的函.pdf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第二批)的通知》的函.PDF
附件:2023年惠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第二批)申请表.XLS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日
(联系人:吴水祥,联系电话:662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