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拟安排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12号)的要求,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已完成企业申报、县(区)初审、专家组书面评审、专家组现场核查、信用核查、科室查重、局党组会审议入库项目等环节,现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拟入库项目计划名单予以公示。
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即日起七日内(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市工信局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
邮 编:516003,电话:2892163,传真:2892196。
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拟入库项目计划名单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