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
惠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第1-4批)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市经信〔2017〕688号),我局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第1-4批)开展了评价工作。经县(区)推荐、材料初审、专家组评审、信用核查、局党组会议讨论等程序,53家企业通过评价,12家企业未通过评价。现将惠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第1-4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七天内(2023年7月11日至7月17日)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市工信局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
邮编:516003 电话:0752-2808821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