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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助30万元!惠州这些人可申报!
2023-07-03 14:56

近日

惠州市第十批市管拔尖人才

和第三批东江学者

遴选工作正式开始!

遴选的对象及范围是什么?

申报流程是什么?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东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和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类优秀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培养储备一批具有国家级、省级人才成长潜质的本市拔尖人才,根据《惠州市拔尖人才遴选培养办法》,现就开展惠州市拔尖人才遴选培养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数量和范围

   本次遴选的拔尖人才为第十批市管拔尖人才和第三批东江学者。拔尖人才申报对象一般应在我市工作至少满一年,入选后能继续在我市工作至少满三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符合“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

(一)市管拔尖人才。遴选培养不超过50名,主要从科技创新、经营管理、乡村振兴、教育教学、医疗卫生、宣传文化、社会工作、法律金融、旅游体育和其他领域中遴选产生(各领域遴选条件详见附件)。市管拔尖人才为全市各类行业领域具有扎实基础理论、突出业务能力、显著创新创业成效、能够代表当前我市领先水平的人才,作为东江学者储备对象重点培养。

(二)东江学者。遴选培养不超过10名,主要从石化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先进计算芯片、超级计算机、电子设计自动化软件、人工智能、集成电路、信息通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重大创新性成果,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领军人才,以及乡村振兴、教育教学、医疗卫生、宣传文化等领域中具有省级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中遴选产生。东江学者作为国家级、省级各类人才计划储备对象重点培养,优先考虑从历届市管拔尖人才中遴选产生。

二、享受待遇

   拔尖人才培养期为3年,培养期内每人享受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人才先进事迹和业绩成果将进行广泛宣传;人才按照分类认定享受“优粤惠才卡”相关服务保障。

培养期内给予市管拔尖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培养经费;给予东江学者每人每年10万元科研工作经费,该经费用于科研项目研究、购置与项目相关的仪器设备和改善科研条件、学术交流、著作出版等,不得用于旅游食宿、车辆购置等与科研无关项目。


三、申报程序

▶推荐举荐(2023年6月—7月中旬)

   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学术团体或专家联名举荐的方式。个人自荐可向所在单位申报,也可直接向属地牵头组织实施部门申报;单位推荐按照隶属关系推荐到市直单位党委(党组)或推荐到属地牵头组织实施部门;驻惠单位可直接向市直牵头组织实施部门推荐,须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学术团体举荐须由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签署意见,直接向市直牵头组织实施部门推荐;专家联名举荐须由3名以上正高级专业职称专家签署意见,直接向市直牵头组织实施部门推荐。

▶平台初审(2023年7月底前)

   市直和各县(区)牵头组织实施部门分别对照已公布的具体标准,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专业评审(2023年9月中旬前)

   市直牵头组织实施部门根据申报人选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分别组建专业评审组,对申报人选采取“擂台赛”“答辩”等方式进行专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市委人才办。

▶考察复审(2023年9月底前)

   市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领域人选评审情况进行对比,按照20%差额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名单,对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重点了解品德素质、专业贡献、团队效应、引领作用、发展潜力等情况。对申报东江学者的人选在考察个人情况的同时,侧重考察所在单位的学科基础和科研(工作)条件。考察完成后,综合情况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同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社会公示(2023年10月中旬前)

   建议人选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有异议的人选,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直牵头组织实施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确定人选(2023年10月底前)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四、报名须知

(一)东江学者和市管拔尖人才选拔不受国籍、户籍、年龄限制,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中央、省驻惠单位,以及在惠国企、民企等各类企业的人才均可报名参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不参与申报。

(二)已经入选国家级、省级重大人才计划和已经入选两个培养周期的东江学者不再参与申报。已经入选两个培养周期的市管拔尖人才不再参与市管拔尖人才项目申报,可参与东江学者项目申报。申报人可选择只申报市管拔尖人才,有潜力获得省级以上人才计划称号、荣誉称号的人才可同时申报东江学者和市管拔尖人才。

(三)报名时须报送以下材料(请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同时上交电子文档:

   1. 只申报市管拔尖人才的,填写《惠州市拔尖人才申报表》;申报东江学者的,须以单位推荐形式报名,并承诺将为东江学者提供适当配套科研经费和科研平台,配备工作团队和助手等,同时填写《惠州市拔尖人才申报表》《惠州市东江学者申报考察表》。

   2. 个人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重点介绍2020年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成果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参与或支持的重要项目情况、未来三年的思考打算等。

   3. 个人技术成果、业绩证明材料(对照拟提交的《申报人荣誉和成果汇总表》所列项目,逐项提供相关证书、相片、单位证明等复印件)以及在我市工作至少满一年的佐证材料。

   4. 如人才实绩贡献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作为破格人选申报。由人才所在单位机构提供破格说明。

(四)报名时间从《公告》下发之日起至7月21日止,报名材料盖章并彩色扫描后发相关部门。有关问题及建议请及时与市委组织部人才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752-2808836。




来源:惠州市委组织部

编辑:陈旻蓉

审核:林正淳、严映霞、温舒

惠州发布编辑部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