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领取惠州市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纲要(2021-2035)》,鼓励全市企事业单位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我局拟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惠州市专利工作实施意见》(惠府〔2016〕32号)“新列入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扶持经费15万元”的补贴标准对相关企业进行奖励,现将确认领取惠州市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方式
通过“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线上确认的方式进行(登录系统后在“使用帮助”栏目下可找到新手使用指南)。企业首次登录需自行注册。确认流程分两个环节(企业确认和市级确认)。
二、确认事项
拟奖励的企业(名单见附件1)填写《惠州市“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资金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见附件2)。《确认书》均为必填项,在“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上填写,从平台预览后下载打印,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后PDF文档于6月21日前在平台上传。
有关流程进度,企业可通过“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实时查询。
附件:1.惠州市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pdf
2.惠州市“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资金确认书.docx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