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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仲恺高新区 关于征集企业“科技副总” 需求意向的通知
2023-06-13 17:48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征集企业“科技副总”需求意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根据《关于在仲恺高新区开展“科技副总”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惠市科字〔2023〕69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仲恺高新区“科技副总”项目试点工作。现面向仲恺高新区广泛征集企业“科技副总”需求意向和技术创新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面向仲恺高新区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显示、能源电子、人工智能、激光与增材制造等5大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征集企业“科技副总”项目需求和技术创新难题。

(一)“科技副总”需求:企业对从高校、科研院所选派科技人才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帮助企业推动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方面的需求;

(二)技术创新难题:企业在产品开发、工艺设计、技术攻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瓶颈,影响和制约企业和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和共性技术问题。

二、征集条件和要求

(一)“科技副总”条件

科技人才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正式工作人员中选派,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基层意愿、能够适应基层工作环境;

2.得到所在用人单位行政/人事/科技管理部门的支持,能离岗或兼职开展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全日制博士学位,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工作。

(二)企业基本条件

1.为仲恺高新区内2022年、2023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

2.必须有明确的创新发展需求,具有一定的研发能力,且能为“科技副总”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服务保障。

(三)其他条件

企业聘任科技人才为企业“科技副总”,签订聘期2年以上(含2年)的聘任协议(包含2023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聘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并明确具体项目实施内容、预期绩效以及知识产权归属等。科技人才受聘后原则上每年为企业服务不少于3个月。


三、组织程序

(一)企业填报需求表。请有意向的企业认真填写《2023年惠州仲恺高新区企业“科技副总”需求与技术创新难题信息表》(参见附件),于2023年6月25日前将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cjkjk@hzzk.gov.cn。

(二)供需对接。6月26日至7月14日,对区内企业需求进行甄别筛选,并推送至相关高校院所,商请推荐匹配“科技副总”人选。企业也可以自行寻找合适人选。对推荐人选有关情况点对点向企业反馈,由人才与企业进一步沟通对接,确认合作意向。

(三)项目评审。区科促局组织对“科技副总”项目进行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和资金总量择优确定“科技副总”的资助名额。给予入选的“科技副总”工作保障经费支持,每个项目支持5万元。

(四)签订协议。区科促局与相关企业签订资助协议。

四、有关说明

申报过程有任何疑问,可径向区科技创新和投资促进局科技科咨询。联系人:马小越,电话:2630293。



来源:凯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