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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惠阳区2026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2026-06-30 18:0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企业:

  根据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惠市工信函〔2026〕26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区2026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评价、到期企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惠州市惠阳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提出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2023年第一至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三)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


  (四)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二、申报时间

  2026年7月1日-7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参与评价、复核的企业须登录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完成线上信息填报,满足直通车条件企业和不满足直通车条件企业分别对照对应附件5、附件6的佐证材料清单整理申报资料,以PDF文件压缩包方式上传至平台,平台填报数据与纸质材料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四、相关要求

  请各企业把纸质资料统一报送至所属镇(街道),请各镇(街道)于2026年8月3日前,将以下材料一并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股406(叶志城,3381006):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汇总表、2026年到期复核创新型中小企业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各1份。


  附件:1.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汇总表

  2.2026年到期复核创新型中小企业汇总表

  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4.知识产权指标说明

  5.满足直通车条件企业佐证材料清单

  6.不满足直通车条件企业佐证材料清单

  7.2026年到期复核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30日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黄百俊,曾金霞;电话3370267)


  各镇街经济和建设办联系方式:

  淡水街道办许智明:3817278

  秋长街道办赖文霖:3559033

  三和街道办徐振彰:3500818

  新圩镇张远辉:3331611

  镇隆镇黄卉怡:3699938

  沙田镇廖添华:3752027

  永湖镇詹佳佳:3719889

  良井镇王锦梅:3651128

  平潭镇陈建科:3302989


附件:

1.附件1-7.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