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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惠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惠州市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6-06-22 18:15

各县(区)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申报组织工作,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6〕903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市有关要求补充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根据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26年惠州市高企认定工作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开展形式审查,并根据企业核查情况出具推荐意见。若三方会审后最终审核结论为“不推荐”,该企业当年不得再次提交认定申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时间安排: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

     第二批时间安排: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

     第三批时间安排: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


     二、企业材料完善

     企业须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对应批次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的十个自然日前,参照附件2表格所列条目逐一开展自查并完善申报材料。若无法在该批次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准备,须自行调整申报批次。


     三、现场核查工作

     企业在首次提交申报材料后,应及时做好现场核查的准备工作,具体核查时间由各县(区)科技部门另行通知。现场核查工作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惠市科字〔2020〕77号)牵头组织;对于上级部门要求联合核查的企业,须会同辖区财政或税务部门开展。县(区)科技主管部门须于每月17日前出具推荐意见并报送我局。


     四、做好参评发动工作

     对于本年度申报高企认定且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参评条件的企业,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做好发动工作,鼓励其积极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有关工作要求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科技厅相关通知。


     五、市高企业务咨询电话

     1.市科技局:2869300

     2.市税务局:12366

     3.惠城区科工信局:7809409

     4.惠阳区科促局:5831866

     5.惠东县科工信局:8866026

     6.博罗县科工信局:6622402

     7.龙门县科工信局:7891823

     8.大亚湾经统局:5568526

     9.仲恺区科促局:2602139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自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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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