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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博罗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4-12-09 17:58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县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博罗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博科工信〔2024〕133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博罗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企业在博罗县依法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地在博罗县境内,且项目未获得过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项目已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


  (三)企业2022年和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上,项目生产设备购置总额不低于200万元(含200万元,不含税),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项目在2023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备案证发生变更的,企业提交变更时间不超过前备案证明确的完工日期;


  (四)补助的项目设备为自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期间购置的生产设备(以发票、付款凭证时间为准,票据不含税,取同期发票、付款凭证最小值),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五)项目承担单位在2021年11月1日前登记成立,并在2022年5月1日前已形成实际产能,新成立二年以内的企业投入不纳入支持范围;


  (六)不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对应办理节能审查而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不予支持;截止申报期,申报单位列入“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https://credit.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的不予支持;


  (七)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须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二、“免申即享”申报

  为贯彻落实《博罗县推动工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博府办〔2024〕18号),2023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实施“免申即享”,将在2023年度申报了省、市技术改造项目通过现场完工评价且得分在60分(含)以上未获得奖补项目,且项目满足此次2023年度县技改专项资金申报所要求各项条件的,可列入“免申即享”对象,由企业提交“申请书”(见附件4),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奖补基数核定,不再进行现场完工评价。


  三、申报要求

  (一)要做好组织发动。请各镇(街道)根据《2023年度博罗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引》(见附件1)和《2023年度博罗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见附件2),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二)要做好材料报送。申报单位须于12月31日前登录“粤财扶助”平台网站(https://czbt.czt.gd.gov.cn/#/home),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待现场核查通过后,再另行通知提交县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3楼E厅47号窗口。


  (三)要做好现场评审核查。现场评审核查时,申报企业需提供申报资料及其原件以供专家组核查,并对所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企业因未提供完整申报资料和原件材料导致项目评审不通过的,结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要严肃申报纪律。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宜,各单位须自主、诚信申报。严禁各镇(街道)经济办(引进办)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承担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县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三、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可迳直咨询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股。

  联系人:王洵;联系电话:6637378。


附件:

1.2023年度博罗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引

2.2023年度博罗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

3.2023年度博罗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4.转报2023年度博罗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5.2023年度博罗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附件1-5.zip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