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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4-08-15 19:08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发展低空经济决策部署,抢抓低空技术创新和产业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2024年惠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发展低空经济”,我市出台了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年度工作要点以及成立了工作专班。为加强低空经济顶层设计和推动重点任务落地,拟公开采购惠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项目


  二、采购预算:预算金额不高于42万元。


  三、申报对象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四、申报条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并具有完整的财务制度和规范的运营管理。


  (二)在申报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受到其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以及未因违法经营受到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以我局于本项目申报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报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中标后,应由本机构人员独立完成项目任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成员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三)费用报价。项目报价不高于42万元。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为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费、食宿费、交通费、资料费、税金等)。具体费用由申报单位在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表中提出。


  (四)其他可以佐证申报单位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六、项目要求及成果

  (一)项目要求

  研究任务主要聚焦在3个方面:

  1.惠州市可利用低空空域资源摸查,如何在可利用的空域资源进行空域分类划设、航路航线规划、起降点规划布局。如何推进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低空智联网(通信、导航、监视、识别、气象、反制等配套设施)建设。


  2.摸清惠州市低空经济的产业基础、优势和劣势,围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产业高地”目标,对产业链构建、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产业园区布局、金融服务支撑、产业关键技术攻坚、广深莞惠产业协同融合等提出策略建议,明确产业发展方向、目标、重点和实施路径。


  3.如何在无人机城际运输及末端配送、应急救援、城市管理、旅游产品,以及空中通勤、商务出行、联程接驳等方面,拓展低空经济应用场景。


  (二)项目成果

  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惠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


  七、申报材料递交及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8月20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五份)邮寄或送达至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惠州市云山西路行政中心4号楼二楼4-212,联系方式:0752-2809789),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八、开标确定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综合得分最高者择优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



附件:

1.惠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书.docx

2.惠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项目评分表.doc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