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组织申报、审核等程序,现将符合2025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促进类)后补助项目资助条件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2-2831292
邮 箱:zscqcjk@huizhou.gov.cn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17号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附件:2025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促进类)后补助项目拟资助名单.xlsx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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