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粤工信规字〔2024〕2号)、《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粤工信规字〔2024〕3号),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以下简称志愿服务),我厅拟开展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和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以下简称志愿专家)征集认定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发动并组织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工作站: 按照《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粤工信规字〔2024〕3号)有关规定,积极推荐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特色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园区、优质专业化运营商等服务机构。
2. 志愿专家:根据《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粤工信规字〔2024〕2号)有关规定,积极推荐优秀企业家、政策专家、科技服务专家、法律专家、高校及科研院所等专家。
二、推荐数量
1.工作站:工作站应尽量覆盖地市各县区、园区、产业集群等。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或相关公共服务机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等服务机构优先推荐。每市择优推荐不多于10家。
2. 志愿专家:志愿专家涵盖政策、法律、融资、管理、技术、创业创新、人才、市场开拓等方面。每市择优推荐不多于20人。
三、推荐程序及材料
(一)推荐程序。
1. 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本地市工作站和志愿专家。
2. 省级及以上专业服务机构、商协会直接向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交工作站申请材料。
3. 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并将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采用胶装或线装,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和电子版,于2025年9月30日前报送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1号,联系人:区嘉颖,020-83378966),申请材料电子版请发送到邮箱:gdsme_pxjlb@gdei.gov.cn。
(二)推荐材料见附件。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相关佐证材料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工作站和志愿专家是我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择优推荐一批服务能力强、业绩好、能代表我省形象的工作站和志愿服务专家。
(二)服务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申请志愿专家的个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上资料以评审期间查询为准)。
附件:
1. 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申报资料
2. 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申报资料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9月12日
(联系人:区嘉颖,谢育展;020-83378966,83376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