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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应对关税专项援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7-09 18:0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应对关税专项援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救济函〔2025〕15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企业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重点关注对美进出口企业,有针对性开展政策宣讲和申报辅导。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美加征关税冲击,提升贸易风险防范能力。


  企业可通过“广东省贸易调整援助公共服务平台”(链接:https://210.76.82.19/web/formPage.html?modelId=1876485848665456641)进行申报,按平台指引提供以上材料电子版, 同时在线下提交纸质版。申请表纸质版需在指定位置加盖申报企业和审核单位印章,其他纸质申报材料按清单顺序装订,加盖申报企业骑缝章。纸质申报材料应于12月1日前经市商务局审核后送达省商务厅,省商务厅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并视情况开展现场复核,服务平台申报通道有可能视资金可用情况提前关闭,请各镇街(道)组织企业尽早申报。


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应对关税专项援助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应对关税专项援助申报指南.wps


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9日

(联系人:利辉明、黄远红,联系电话:0752-3371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