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农字〔2025〕835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惠州市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设置
专题一 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
持续推动35个团队105名农村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对乡镇开展组团式帮扶。
申报主体:省科技厅下发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百千万工程”农村科技特派员第二轮重点派驻人员名单和任务清单的通知》(粤科农字〔2024〕200号),明确的35支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负责人所属单位。
支持方式:事前资助,定向组织。
资助额度:8万元/项。
专题二、市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统筹全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开展科技服务全链条覆盖的对接帮扶,转化农村适用技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申报主体:高校、科研院所,优先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
支持方式:事前资助,竞争择优。
资助额度:80万元/项。
专题三、专业镇建设
推动专业镇转型升级,组织专业镇产业创新规划编制及实施,培育创新主体、建设创新平台、促进成果转化落地、加快人才引育,打造主导产业突出、集聚程度高、专业化分工协作强、产品技术创新活跃、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创新强镇。
申报主体:省科技厅下发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推进 “百千万工程”第二批专业镇建设的通知》(粤科函农字〔2024〕1231号),明确列入广东省专业镇建设镇的6个镇人民政府(梁化镇、龙田镇、永湖镇、潼侨镇、泰美镇、黄埠镇)。
支持方式:事前资助,定向组织。
资助额度:100万元/项。
专题四、县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强化“百千万工程”县域创新基地建设,支撑县域产业创新发展。
申报主体:省科技厅下发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百千万工程”县域布局设点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粤科函农字〔2023〕1659号),明确的3个县域创新基地所属县科技主管部门(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
支持方式:事前资助,定向组织。
资助额度:35万元/项。
专题五、科技成果“入县达镇”项目
实施科技成果“入县达镇”行动,组织成果转化与推广示范项目。分为农业、医疗卫生两类,农业类聚焦农林业种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绿色生态农业、农业装备及设施等领域,组织实施科技帮扶与推广示范应用,推动科研成果在县镇村落地转化;医疗卫生类聚焦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感染性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等农村常见病与多发病,以及妇女儿童长者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医疗卫生科研成果在县镇村落地转化。优先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系统等在惠东、博罗、龙门特别是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
申报主体: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
支持方式:事前资助,竞争择优。
资助额度:农业类项目30万元/项,医疗卫生农村常见病与多发病类20万元/项、妇女儿童长者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类16.5万元/项。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驻惠国家、省属事业单位(此条不适用专题一)。
(二)申报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和科研管理相关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应是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具有统筹领导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
(四)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项目申报承诺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书,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五)申报项目应具有技术上的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完成后可产生良好的绩效。项目的主要研究工作和成果应用及产业化须在我市内实施。
(六)截止网上申报时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形式审查:
(1)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
(2)项目负责人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超过2项(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项目团队);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立项;
(4)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6)其他相关情形。
三、申报程序
项目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hz/login/)按时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程序如下:
(一)注册。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在“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待单位注册通过系统审批后,单位申报人再进行个人注册。
(二)申报。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方式,申报人通过管理平台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报书、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项目按程序立项后,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均需签名、盖章,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审查推荐。
1.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正式行文将《项目推荐函》报送至市科技局;
2.市直单位由申报单位行文直接将《项目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
四、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23:00时;
(二)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23:00时;
(三)报送项目推荐函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23:00时。
五、联系方式
市科学技术局社发科 李春龙 李豫军 2829099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