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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湾区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 启动公告通知
2025-06-04 18:13

品牌建设是国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是“双循环” 新发展格局下的必然选择。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要“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开展中国品牌  创建行动,争创国内国际知名品牌”。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湾区的融合发展,提出要举全省之力,携手港澳打造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走出高质量发展之路、彰显中国式现代化特质的大湾区。2024年政府工作也正式提出“湾区品牌” 协同发展概念。中央对深圳“先行示范”和“核心引擎”的定位,决定了深圳在品牌建设方面应当发挥引领大湾区各个城市共同打造“湾区知名品牌”的作用。核心引擎与其它引擎联动,共同推动湾区企业创建“湾区知名品牌”。


  自2024年起先后评选出“乐亿通”等一批“湾区知名品牌”后,深圳(湾区)知名品牌委员会将继续联合大湾区9+2城市相关机构按照《深圳(湾区)知名品牌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开展 “湾区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即日启动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机构和申报时间

  (一)主办机构:深圳(湾区)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

  (二)申报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7月25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合法运营五年及以上。申报对象为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的企业。


  2. 拥有注册商标。其产品、服务的商标应按国家商标 管理规定办理登记注册。


  3. 质量优良。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其产品、服务质量在当地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


  4. 市场竞争力强。其产品或服务所占市场份额较大或 市场销量(或利润率)居本行业前列。经营业绩突出,近一 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获得省市“专精特新”、国家 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或在细分行业排名前三(需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企业,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5. 自主创新能力强。其研发投入、科技水平、发明专 利数量位居同行前列。对于拥有自主创新成果,特别是拥有 核心技术、拥有知识产权专利的企业,予以优先获相应加分。


  6. 履行社会责任。注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无环境违法记录。对于坚持低碳和循环经济,在节能降耗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卓有成效的企业,予以优先获相应加分。


  7. 知名度较高。其产品和服务得到消费者认可和主流 媒体关注。入选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品牌价值500强等知名榜单的企业优先参评。


  8. 社会信用良好。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发生质量事故、侵犯知识产权、偷税骗税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记录。


  三、评价原则

  企业自愿申报和行业协会推荐;以市场化评价为基础,科学、公开、公平、公正;评价与培育相结合;不设终身制,跟进督导,三年一复审;不收取申报和评审费用。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采用全流程网上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文件。申请人登录 深圳知名品牌官网 (www.sztopbrand.com)   或深圳工业网 (www.fszi.org)→ 进入第二十三届“深圳(湾区)知名品 牌”申报系统 → 选择“湾区知名品牌” → 申报注册,认真阅 读申报系统使用指引 → 按提示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 料 → 确认提交。申请人后续可联络深圳(湾区)知名品牌评 价委员会秘书处查询评审进展情况。


  1. 申报企业须签署或盖章《承诺声明》并作为附件上 传,《承诺声明》可从在线申报系统中下载;


  2. 证实性材料,含相关资质、荣誉等;


  3. 申报单位所属行业按照 GB/T4754-2017《 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准确填写;


  4. 空白申报表可从在线申报系统中下载。


  五、评价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评价程序包括:企业申报、资格初审、现场调研、 资料核实、评审专家组评审、结果公示、成果发布。


  (二)申报企业需配合事项包括:提交申报材料、资格 初审、初审通过企业参与现场调研、资料核实等。


  (三)通过资格初审的入围企业,需根据秘书处发送的 “准备工作指引”填写《湾区知名品牌参评企业自评表》反馈秘书处。


  六、联系方式

  深圳(湾区)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24号航空大厦18楼

  (深圳工业总会)

  联系人:王 立  83059186、13266838362

  康钰嘉  83689120、13826536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