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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创新积分制”企业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5-03-17 18:01

 为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助力我市高企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投融资,帮助银行全面精准识别和扶持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我局于今年面向全市推广“创新积分制”,须委托第三方协助开展相关服务工作。现对惠州市“创新积分制”企业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创新积分制”企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0。

  三、采购数量:1项。

  四、服务期限:2025年4月至2026年4月。

  五、项目需求

  (一)构建“创新积分制”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创新数据采集机制;

  (二)促成银行对我市科技企业新增贷款授信300亿元;

  (三)新入库创新积分制平台科技企业数不少于2000家;

  (四)新增创新积分制平台注册企业数不少于500家;

  (五)全市巡回举办平台操作培训、推广活动不少于10场;

  (六)印制并发放创新积分制宣传资料不少于4000份;

  (七)市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报价要求

  报价包括服务费、劳务费、材料费、差旅费、税费在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漏报、不报,视作漏报、不报费用已经在总价中,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预算金额为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七、供应商资格

  一是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在政府登记主管部门登记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二是有实施“创新积分制”的相关经验;三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四是必须按委托人要求及相关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严格执行相关保密制度。


  八、其他

  申请单位可积极争取银行、企业等单位支持,推动“创新积分制”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


  九、提交材料要求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于2025年3月24前(09:00至11:3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科技局提交报价文件,文件需包括:

  (一)供应商简介(加盖公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劳务费、交通用餐住宿费、资料场地费,包含税费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四)曾承担协助政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的佐证(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

  

  详细地址: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10楼1009室

  联系人:余嘉鹏,2808179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4日止。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