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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惠州市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资金安排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2024-12-18 17:39

惠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大亚湾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仲恺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惠府办〔2023〕17号)《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惠州市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惠市工信〔2024〕51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惠州市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经企业申报、县区推荐、项目评审、信用查询、统计局复核、局党组会议审议、社会公示等环节,安排奖励39家企业共计资金1536.1万元。根据市与县(区)收入分成机制,市级财政奖励资金共计安排593.28万元,惠城区安排200.62万元,惠阳区共安排301.23万元,博罗县安排52.93万元,大亚湾区安排129.67万元,仲恺区安排258.37万元。本次安排第一批2023年度市级扩产增效专项资金170万元。现将市级奖励资金安排计划和绩效目标表下达给你们,请按要求尽快联系同级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县区奖励资金由县区自行安排。


企业要对财政奖励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同时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获奖励企业应自觉接受工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后续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1.2023年度惠州市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资金拟安排计划表;

         2.2023年度惠州市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8日

(联系人:陈腾飞;联系电话:289580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2023年度惠州市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资金拟安排计划表(第一批).pdf 

附件2:2023年度惠州市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