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粤工信融资函〔2024〕14号),省厅核准我市760家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获得奖补资金(其中:2023年“小升规”工业企业491家,2022年“小升规”工业企业在2023年工业增加值增长超过10%(含)工业企业269家),现省级奖补资金安排计划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8日,共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单位)名义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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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惠州市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省级奖补资金安排计划(760家)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