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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4 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生产型企业进口贴息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9-14 17:1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根据惠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生产型企业进口贴息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4〕337号)文件精神,请各镇 (街)、各符合条件企业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惠阳区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进口原材料贴息的原材料,应当是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且列入《惠州市主要进口生产性原材料目录》。

   (三)申报企业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单位。

   (四)申请进口原材料的支持时间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

   (五)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进口原材料总额不低于500万美元。 


  二、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应于2024年9月25日前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 https://czbt.czt.gd.gov.cn/)注册并进行网上项目申报,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二)纸质材料申报:申报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需全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按顺序依次摆放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二 份),于2024年9月28日前提交至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请企业须向我局如期、如实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受理申报,不支持补正资料。



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生产型企业进口贴息支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1.2024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生产型企业进口贴息支持)项目申报指南.docx



                    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