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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函
2024-08-20 18:3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4〕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省、市工信部门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在博罗县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五)今年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的重要变化,根据2024年版的《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评价分由往年的60分提高到70分。


  二、组织实施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按照《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7)执行。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审核、实地抽查和合规经营审查,由县科工信局负责,通过的企业,报送市工信局。市工信局按要求组织复核,按一定比例进行实地抽查,符合条件的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审定报送省工信厅。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管理规定规定,企业应先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才能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申请。由县科工信局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现场核查、审查合规经营情况,通过的企业,向市工信局推荐。市工信局按要求组织复审,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符合条件的上报省工信厅。


  (三)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本次复核对象为我县2021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共26家),非本批次的请勿申请复核。参加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不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复核申请。县科工信局对企业复核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审查合规经营情况。通过的报市工信局复审后报省工信厅。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要从落实制造业当家、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度,确保辖区企业了解本次申报事项。


  (二)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的,在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并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系统。同时,需要根据申报平台的申报内容,A4纸打印制作成册,提交一式二份纸质材料报送到县科工信局工业与综合应用股(地址:博罗县罗阳镇罗阳一路176号,同时提交电子材料)。根据有关要求,申报企业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


  (三)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各开展一次。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求的可同时申报。


  (四)报送时间


       1、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请于9月2日前完成线上、线下申报。

       2、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的企业请于9月24日前完成线上、线下申报。

  3、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逾期的或材料明显不全的,不予受理。


  附件:

  1、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信息表

  2、2024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信息表

  3、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报信息表

  4、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5、佐证材料清单

  6、战略性产业集群及对应行业

  7、《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1-7.zip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9日

  (县科工信局:邓志勇,电话:662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