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便函〔2024〕96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的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我市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业)的企业(含已获得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题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
(二)项目于2021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立项时间与开工日期不早于2021年1月1日,截至2024年4月30日已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通过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的完工评价。项目实施地需在惠州市境内。
(三)单个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应为实施项目的新增设备,不包括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下同)总额(不含税)不低于500万元。
(四)项目应围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等重点领域开展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单个项目申请相关发明专利等创新成果原则上不少于3件。
(五)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近3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六)项目承担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省、市财政管理及审计方面如有最新要求的,将按照最新要求落实)。
(七)项目及相关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未获得过国家和省财政资金支持。
(八)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奖励方式及标准
(一)获得支持的项目为竞争性遴选项目,我市入选项目库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我市已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量的3%(四舍五入取整,统计时间截至2024年5月10日)。
(二)省财政资金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择优支持企业依托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研发试验、检验检测、中试孵化、成果转化、产业应用等方面开展项目建设。
(三)省财政资金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总额的40%。单个项目获得资金原则上不少于200万元、不超过800万元。
三、申报时间及有关要求
(一)入库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附件1-16中的内容格式要求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申报资料。并将材料装订成册后侧面加盖申报单位骑缝章,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书脊处标明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
(二)请申报单位在2024年5月25日前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提交申报材料,并同步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
(三)请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通过系统报送我局;同时,尽快审核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在5月30日前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含电子版)正式行文(含项目入库情况表、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四)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1.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请书
3.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明细表
4.企业技术中心专职研发人才(含高层次人才)列表
5.拥有的有效知识产权情况表
6.被受理的知识产权申请情况表
7.主持和参加制定的标准信息表
8.获国家级、省级行政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荣誉清单表
9.项目承担单位承诺书
10.项目入库情况表
11.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企业年度预期绩效目标表
12.2025年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完工评价意见
13.2025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符合性审查表
14.2025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投资情况审核表
15.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项目评审评分表
16.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申报资料要件核查表
17.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便函〔2024〕969号)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黄永辉,联系电话:2808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