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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业务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4-01-09 17:4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根据惠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业务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4〕9号)的文件精神,请各镇(街)、各符合条件企业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惠阳区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参保企业需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项目,以保险费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二、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申报企业应于2024年1月17日前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注册并进行网上项目申报,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二)参保企业应登录: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的企业信用报告(网址:https://xyhz.huizhou.gov.cn)注册认证下载打印企业信用报告。


  (三)纸质材料申报:申报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需在网上服务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及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依次摆放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4年1月18日前提至惠州市惠阳区工信局。


  申请企业须向我局如期、如实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受理申报,不支持补正资料。

(外资外贸股,联系人:利辉明,电话:3371679)


附件:关于印发2023业务年度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4〕9号).pdf


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8日